环球报道:湖南永州:谋“振兴”之计 解“治理”之忧

2023-04-04 16:27:35

农村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是社会治理的终端和末梢。

2022年以来,永州市紧紧围绕加强“终端末梢”社会治理,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大力推行“公职律师进社区+乡村治理”工作模式,选派269名公职律师组成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村(社区),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宣讲的同时聚焦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搭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通过法治方式赋能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从“去农村”变为“在农村”


(资料图片)

江华县瑶族自治县公职律师赵建平在驻村过程中了解到村民黎某因车祸致残,但是赔款一直未拿到。经走访调查了解,发现该县某法律咨询公司因黎某不懂相关法律法规,违规代理该案并要求收取30%的风险代理金,公职律师赵建平深入了解案情后主动会同执法部门介入,及时追回了黎某的伤残补偿金及代理金35万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这仅仅是永州市“公职律师进社区+乡村治理”工作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个缩影。2022年9月,该市出台《永州市公职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施意见》,从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等19个市直单位和11个县市区选派了269名公职律师组建了一支“乡村治理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宣讲会、月例会、座谈会、以案释法、困难帮扶等多种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村(居)民解答法律问题,解决实际困难。

从“去农村”到“在农村”,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家门口”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去年以来,全市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已开展微宣讲127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52.5万余人次,协助追讨农民工工资44.7万元。

从“等进门”变为“领进门”

宁远县仁和镇建兴村罗某因新房排水沟占用了邻居宅基地,双方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矛盾逐渐升级并公开化。今年2月,公职律师龚德宝、胡顺军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快速制定调解方案,通过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郑板桥三尺让邻换和谐”的故事,消除误会、解开心结,及时化解风险,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真是感谢您,没有您的帮助,我真不知道我这份房产可以免税办理登记!”江华瑶族自治县鹧鸪塘村一位村民紧紧握着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唐景文的手激动的说。今年3月,唐景文到该村驻村时了解到一起房产过户问题,经过详细了解和调查发现可以为该村民办理免税登记,于是唐景文联系到相关部门帮助其办理了免税登记,金额达2万多元。

冷水滩区文昌阁社区舜德香江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是中心城区矛盾多发的一个小区。市委政法委公职律师李玲华主动挂点文昌阁社区,2022年以来先后23次深入小区了解矛盾根源,帮助解决小区业委会业主身份认定等问题达41起,获得了社区、小区和业委会的共同认可。

2022年以来,永州市组织律师通过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建微信群等方式,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换届选举、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合同审查、环境保护等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为村集体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知识“等进门”转变为“领进门”,村民的关注度、参与度、满意度持续提升。

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我第一次以公职律师身份去竹家冲,村民提问非常踊跃,现场解答了20多条法律问题,我和林业局、司法局、镇政府同志一起解答并努力解决,我觉得这项工作做起来很有意义,也很有成就感。”冷水滩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保国主动请缨担任普利桥镇竹家冲村法律顾问,深有感触地说道。

“没有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会比较困难,我们村里的务工、山林权属之类的纠纷较多,需要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我到村的第一件事就是联系镇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共建共治协调机制,并与村支书、驻村干部等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公职律师罗小斌饶有兴趣地介绍他的工作经验。

2022年以来,永州市探索推进公职律师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建立了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明确公职律师工作方式、范围和职责,鼓励参与经办案件听证会、案审会、研讨会,以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推动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实现“以案释法”,促进“案结事了”。截止目前,已成功协助市、县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余起,为案件成功办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公职律师进社区+乡村治理’模式,赋能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展望未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远林信心坚定。(王薪棋 彭文蛟)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西南文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8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